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
为维护学术诚信,依据《学术出版规范 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》(CY/T 174-2019)及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刊办刊宗旨,特界定以下学术不端行为,适用于本刊投稿、审稿、编辑及出版全流程。
一、剽窃
采用不当手段,窃取他人的观点、数据、图像、研究方法、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。
二、伪造
编造或虚构数据、事实的行为。
三、篡改
故意修改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的行为。
四、不当署名
与对论文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为。
五、一稿多投
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,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。
六、重复发表
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(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)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。
七、违背研究伦理
论文涉及的研究未按规定获得伦理审批,或者超出伦理审批许可范围,或者违背研究伦理规范。
八、其他学术不端行为
(1)在参考文献中加入实际未参考过的文献。
(2)经许可使用他人版权文献,却不加引注,或引用文献信息不完整。
(3)将转引自其他文献的引文标注为直引,包括将引自译著的引文标注为引自原著。
(4)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与论文内容无关的他人代写、代投、代修。
(5)违反保密规定发表论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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